職涯回顧|第一堂課:承諾
承諾不是約束別人,是寫給未來自己的契約書。
第一次面試,品管處長當場說:
「你的錄取機率是 99.9%。你是學材料的,你也知道純金沒有 100%。但你要答應我,至少做滿一年。」
我答應了。
報到第二個月,我收到一間外商公司的錄取通知。
我照程序遞出離職信,請處長幫我做最後的簽核。
他看完,沒有簽核,只把離職信揉成一團,丟進垃圾桶。
他說:「你答應過我,至少做滿一年。」
三個月後,他自己離職,另謀高就。
那段時間,我可以理解他有更好的機會,所以選擇離開。
但我心裡很不舒服。
因為我對他的承諾,讓我失去了一個曾經夢想的外商研發機會。
那時候的我還看不清:原來「承諾」也可能被拿來當籌碼、當控制。
我最後留下,做滿一年。
不是因為公司多好,也不是因為自己有什麼「高尚」情操。
而是在每一天的工作裡,我都能看見:在學校學到的東西,如何被搬到真實世界裡使用。
於是我把一年當成一個實驗期:留下,把事情做完。
一年後,我遞出離職信。
更巧的是:錄取我的第二間公司,正是之前那間外商——同一個 HR,同一個研發部門經理。
我無法證明這是因果,但我一直覺得:如果當時我沒撐滿一年,後來未必還能遇到這個機會。
這是我職涯的第一課。
這 28 年來,我在每個節點做同一件事:守住對自己的承諾,並且把成果用可追溯的方式留下來。
承諾不是用來約束別人,也不是用來交換善意;對我來說,它是我對未來自己簽下的契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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