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臺灣同志遊行,根據新聞報導,約有17萬人參與。彩虹旗從臺北市政府廣場出發,來自不同背景的民眾走上街頭,表達對性別平權與多元社會的期待。
看到這麼多人願意參與,我的第一個感受是,臺灣社會對多元價值的支持,已經展現相當可觀的群眾基礎。雖然遊行人數不能直接代表整體社會的接受程度,但這樣的公共參與,仍然值得肯定。
今年遊行強調從「看見」走向「傾聽」,也希望不同群體能夠彼此理解。這讓我想到另一個問題:當我們開始學習傾聽不同的聲音,是否也注意到,有些人根本沒有機會發聲?
一、17萬人的同志遊行,讓我們看見什麼?
從爭取法律上的平等,到希望日常生活不再受到偏見與歧視,臺灣的同志平權運動已經走過相當長的一段路。
2019年同性婚姻合法化,是重要的制度進展。然而,法律保障與生活中的接納並不完全相同。校園裡的性別刻板印象、職場上的不友善,以及家庭成員之間的理解差異,都可能繼續存在。
因此,同志遊行仍有其社會意義。它不只是慶祝,也提供了讓不同生活經驗進入公共討論的機會。
今年主辦單位希望進一步連結其他弱勢群體,將多元共融的理念延伸到更廣泛的社會關係。這個方向值得關注,因為一個多元社會所包含的差異,從來不只有性別與性傾向。
不過,從這次新聞報導呈現的內容來看,畫面與訪談仍主要圍繞彩虹旗、同志群體、性別教育及遊行參與者。其他弱勢群體的具體處境,並沒有得到同樣清楚的呈現。
這不代表主辦單位沒有安排相關活動,也不能將媒體的報導選擇完全歸因於主辦單位。但如果跨群體共融是今年的重要訴求,那麼如何讓不同群體的故事真正被理解,或許也是未來可以繼續努力的方向。
二、不是所有少數,都有能力走上街頭
大型遊行需要組織、資源、時間與參與者。能夠形成群眾動員,代表一個群體已經具備某種程度的公共表達能力。
但不是每個人都有這樣的條件。
例如,重度身心障礙者可能受到交通、輔具與照護條件限制;失智者或部分認知障礙者,可能難以清楚表達自己的需求;長期照顧家人的照護者,可能連短暫離開家庭都不容易。
還有一些經濟弱勢者,為了維持工作與生計,未必有時間、資源或安全條件參與公共活動。
這些群體並非完全沒有倡議組織,也不是所有當事人都無法表達意見。只是不同群體的參與條件與公共能見度,確實存在差異。
一個人能否走上街頭,與他需要多少社會支持,並沒有必然關係。甚至有些人所面對的困境,正是因為生活高度依賴他人,才更難主動爭取自己的權益。
這不是要比較哪一種弱勢更值得關注,而是提醒我們,社會的注意力不能只依據誰有能力發聲來分配。
三、當選舉成為焦點,我們選擇聽什麼?
今年適逢地方選舉,同志遊行與政治活動自然產生交集。我也注意到,Threads上的部分討論,集中在政治人物的參與、政黨立場,以及公眾人物所引發的支持與反對。
這些話題有其公共意義。對於關心平權政策的人而言,政治人物如何理解與回應相關訴求,確實值得檢視。
但從我接觸到的討論來看,人物形象、情緒共鳴與政治認同,有時比政策內容更容易引起熱烈反應。
前幾天,我曾在〈政治綜藝化:選舉像嘉年華,「做自己」就夠了嗎?〉一文中,討論選舉如何透過名人、活動與娛樂形式吸引注意力。這些方式可以降低政治參與門檻,但熱鬧之後,我們是否更理解候選人的政策與公共責任,仍然需要另外檢驗。
這次同志遊行則讓我從另一個角度思考同樣的問題。
我們可能願意傾聽自己認同的群體,也容易關注自己欣賞或反對的人物。然而,面對不熟悉、不容易理解,甚至與自己利益衝突的處境時,是否還願意花時間了解?
這也是多元社會比較困難的地方。
四、那些不容易引起共鳴的國家與城市治理議題
除了不同群體的權益,今年選舉還有許多影響更廣泛人口與長期生活條件的公共議題。
例如,臺灣正在面對人口高齡化、產業轉型、AI技術發展、能源供應與國際競爭等挑戰。城市則需要處理住宅、交通、都市更新、醫療、長照、教育及公共財政。
這些問題不一定容易形成大型群眾活動,也未必能透過簡單的政治口號說明,卻會持續影響不同世代與群體的生活。
最近整理2026年臺北市長候選人的政見時,我嘗試將兩位候選人的公開政策,與中央已有的國家發展規劃放在一起比較。
從AI產業、都市更新、松山機場遷移,到首都圈共榮與高鐵延伸宜蘭,許多重大議題都涉及中央與地方的權責分工,也牽動周邊城市的產業、交通及生活需求。
這些政策不能只看候選人提出了什麼願景,還需要理解既有規劃、執行條件、資源需求,以及不同選擇可能帶來的影響。
我並不認為所有人都必須關心每一項公共政策,也不認為城市發展必然比個人權益更重要。相反地,城市治理的目的之一,就是讓不同處境的人能夠獲得合理的生活條件與公共服務。
但如果選舉討論長期集中在人物、認同與政治攻防,國家與城市未來的發展方向,就可能缺少足夠的公共檢驗。
我們不只需要聽見人們希望過什麼樣的生活,也需要理解這樣的生活,究竟要透過哪些制度與政策才能實現。
五、傾聽之後,誰來決定與承擔?
傾聽可以幫助我們理解不同人的需要,但公共治理不能停留在理解。
當政府面對有限的預算、土地、行政資源與時間,不同需求之間難免需要協調與取捨。
一項政策即使符合多數人的期待,也不能因此忽略少數群體依法應有的基本保障;而不同群體的需求即使都具有正當性,也不代表政府能夠無限制地滿足所有期待。
民主制度提供不同群體表達與參與的機會,公共治理則需要在權利保障、資源限制與長期發展之間作出選擇。
誰有權決定?誰能參與討論?誰承擔政策的成本與結果?
這些問題不會因為彼此願意傾聽就自然消失,卻可能因為我們更理解不同人的處境,而有機會作出更周全的判斷。
尤其對那些缺乏表達能力的人,政府與社會不能只是等待他們提出訴求。如何透過專業服務、照護體系、民間組織與適當的參與機制,理解當事人的實際需求,也是制度必須承擔的工作。
回頭看今年的同志遊行,我認為「傾聽」是一個值得延伸的主題。
我們不可能對所有事情投入同樣的注意力,也不必認同每一種不同的觀點。但當一個社會開始重視傾聽,或許也需要重新檢視,哪些聲音容易受到關注,哪些需求長期被忽略,以及哪些影響共同未來的問題,還沒有得到充分討論。
傾聽可以讓我們理解不同的處境,但理解之後,仍然需要面對現實中的選擇、資源與責任。
真正的考驗,不只是我們願意聽見誰,而是聽見之後,準備如何共同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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